德清县委统战部三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有关民族团结重要批示精神(3)
发布时间:2009-1-8 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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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胡锦涛总书记对民族团结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民族关系”。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批示精神,我部着力抓好三项措施。一是抓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民族团结问题批示后,我部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总书记批示内容和中央有关同志批示精神进行传达,并要求全体统战干部进一步认清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我部又在全县统一战线内组织进行了学习,深化统一战线对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关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政策梳理。对中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民族政策进行了及时梳理,按照胡总书记批示和本地实际,研究各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三是抓工作结合。结合正在开展的“入少数民族低收群众帮扶行动”,制定实施计划,确定扶贫方式,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开展对本地生活困难少数民族的关心、慰问,畅通与少数民族人员的沟通联系渠道,防止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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