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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舍镇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农村基层民族宗教宣传工作(8)
发布时间:2009-12-14 9:59:08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基层宣传网络。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洛舍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科学发展观宣讲活动,成立了洛舍镇民主法制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村书记、主任担任宣讲联络员,负责基层群众的召集和通知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宗教宣传质量。围绕重点内容,编印了《民主法制宣传专刊》,并制定了宣讲计划,落实了宣讲团成员的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定期检查,确保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进万家。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手段,形成宣传教育合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除印发专刊外,还利用村务公开、墙报等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内容。结合夜访农户、民情恳谈会、户主联系会等时机开展宗教、法制宣传教育进农家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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